时间:2020/9/1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新昌县老旧小区(鼓山新村、鼓山脚片区)

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昌县老旧小区(鼓山新村、鼓山脚片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已由新发改审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新昌县老旧小区(鼓山新村、鼓山脚片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项目对鼓山新村小区以及鼓山脚片区进行改造提升,改造提升内容包括:对消防设施、安防设施、排水、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照明设施、环卫设施、停车设施等做重新梳理与完善;对屋面、建筑外立面、楼道、节能、进行修缮,防雷带修复米,破损屋面修复.2平方米,檐口修缮平方米,外立面改造面积平方米;对私搭乱建、架空管线、进行诊治和整改;对道路、绿化等进行全面的改造与提升,道路改造提升面积平方米,绿化改造提升面积平方米。工程建设费用约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与本项目建安工程相关的其他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为:位于西昌路两侧、鼓山中路北侧、天姥路西侧、江滨中路南侧范围内的鼓山新村小区以及鼓山脚片区;

2.4计划工期要求:1)设计周期: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优化;2)施工进度要求:年11月25日前完工。2.5质量要求:设计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2.6本次招标工程的工程建设费用约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1)、(2)、(3)项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b.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d.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人员: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1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2)拟派设计负责人(1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1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注册在联合体施工方),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4.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交易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交易证”。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4.3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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