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年1月10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平安元阳建设,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有新成效

我们把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扎实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综合治理等工作。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针对刑事犯罪的新情况和社会矛盾新特点,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件人,提起公诉件人,报州院48件84人,移送其他院1件4人,受案总数同比下降2.3%和上升5.40%。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件人,起诉件人;批捕交通肇事犯罪8件8人,起诉48件48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件8人,起诉7件13人;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件4人,起诉4件7人,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我们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完善重大复杂敏感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机制,共提前介入案件60件。突出打击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件人,起诉件人;深化禁毒战争,批捕毒品犯罪45件56人,起诉43件48人,移送其他院1件4人,上报州院2件4人,坚决遏制毒品犯罪蔓延。工作中,我们严格司法,努力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严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提前介入、从快批捕“9·20”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10·16”红谷缘爆炸案等一批重大疑难,社会影响大的刑事案件;依法维护景区秩序,服务保障旅游发展,先后对打砸多依树景区和当地客栈饮用水管案,聚众扰乱景区公共秩序、交通秩序案依法提起公诉。

(二)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53人,不起诉18人。引导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21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对涉罪未成年人倾注更多司法人文关怀,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落实专人办理、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的12名未成年人,经过考察帮教,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刑事被害人11人,发放救助金3.3万元,缓解当事人家庭经济困难。深入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专项工作,息诉罢访案件28件次。注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对重大案件开展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28次,将研判和化解不稳定因素贯穿办案全过程。

(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坚持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案件,慎重使用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账户、财物,对企业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开展“五进”活动,送法进校园,先后到元阳一中、高级中学、胜村中小学等学校上法制课,受教学生近万名,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先后到机关单位、社区、乡镇宣讲法律。积极参与全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围绕县委“综合交通大会战”要求,扎实开展“法律工作进万家”工作。

二、围绕反腐新常态,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保障民生民利有新作为

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依法办案,努力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

(一)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7件3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0件23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7人,人数同比下降3.33%,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集中力量查办大案23件26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大案12件12人,同比分别上升21.05%和33.33%。先后查办个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土地征用等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受贿案,滥用职权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坚决惩治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惠农扶贫、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12件15人,增强人们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获得感,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认真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注重从源头治理腐败,立案查处行贿犯罪4件4人。根据上级院指定,集中精干力量查办在全州有重大影响的案件7件7人。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

(二)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注重提高预防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坚持预防关口前移,开展精准预防。围绕全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积极探索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结合办案,加强对普遍性、反复性职务犯罪问题的分析,开展预防调查9件,开展典型案例剖析8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9份,帮助扎紧制度“笼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场次,受教育人数达余人。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围绕严格公正司法,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有新成绩

我们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着力保障社会公正,促进法治元阳建设。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3件,监督撤案50件,纠正漏捕54人,纠正漏诉1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1份。强化对侦查取证的监督引导,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件人。在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中,依法对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提出刑事抗诉9件,法院已改判9件。

(二)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以专项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减假暂”专项检察、集中清理判处实行罪犯未执行刑罚等专项行动,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5件,书面监督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不当1件,发现社区矫正漏管、脱管39人,检察建议收监执行12人。纠正监管场所混关混押、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备、违反规定提讯等违法行为35件次,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行为10人次。对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对46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与看守所建立监管信息和监控系统联网,实现对监管活动从收押、监管到出所的动态监督、同步监督,我院驻所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三级规范化检察室。

(三)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学习民事行政法律知识,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扎实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督促履职、支持起诉、检察建议、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手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着力构建民事行政工作新格局。共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28件,发出检察建议28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支持起诉17件,摸排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条,依法对件民事审判、执行案件进行监督。

四、围绕能力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夯实事业发展根基有新跨越

事业要发展,队伍是根本。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抓紧抓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和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要求,着力打造检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基础平台。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上固本培元,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坚守法治信仰,树立道德高线。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坚持领导班子作表率,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自查、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查摆整治“四风”、不严不实和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久久为功,持续加大整改落实力度。树立检察为民的理念,把服务群众体现在司法工作方方面面,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分片联系乡镇制度,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坚持办好检察长接待日和一站式接待窗口服务。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在县委关心下,提拔11名年青干警担任中层领导,新招录公务员13名,队伍文化结构、年龄结构、检察官比例更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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