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7/1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8月19日至20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玲副检察长关于我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近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着力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紧贴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全局,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作用,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01.

坚持宽严相济的未检办案理念

准确把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依法积极适用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年至年6月,经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人,不予批准逮捕人;经审查提起公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人,不起诉人。

02.

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

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犯罪。年至年6月,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件人;共提起公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件人。同时,建立健全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体系,年以来,共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救助84人,救助资金为62.8万元。

03.

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

以性侵案件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对教体行政部门、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共对所中小学开展校园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发放检察建议8份,均被采纳。并和相关部门制定了13份工作机制。

04.

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助教育持续整个诉讼过程,在多个重要宣传节点入学校、入乡村、入社区开展多形式的防治校园欺凌、预防性侵、自护教育等专题法治教育。年至今,全州共有71名检察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共开展法治宣讲次,覆盖师生、家长共计8万余人

05.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队伍建设

设立未检案件专办团队,实施“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

8月20日进行了分组审议,出席人员充分肯定红河州检察机关近年来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同时对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是以“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着力提升综合治理能力;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多部门共管、共治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三是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关押场所的建设,杜绝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因混关混押导致的“交叉感染”;四是积极探索建立专门学校,加大对未成年人帮教场所建设;五是加强未检队伍建设,加大对未检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

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州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州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工作意见,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丨红河州检察院第九部

第期第条总第期

年8月25日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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