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我局于年9月8日通过“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市级年提交年度报告的家事业单位中按3%比例随机抽取7家事业单位,抽查情况如下:

此次核查,采取实地核查和书面核查两种方式进行,以文件通知发至各相关事业单位。

年9月20日-29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分别对市级7家单位采取实地核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指出问题、提出整改等方式进行。

在开展过程中,核查人员认真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重点记录核查情况,由被核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事业单位盖章确认;全过程拍照取证,将核查记录和影像资料存档,保证核查环节严密,有据可查;严格检查各单位的事业法人登记台帐资料,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一、个旧市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核查情况

经实地核查个旧市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未出现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单位住址、名称与登记信息一致。

(二)存在问题

资料台账不够完善。设立资料、历年的年度报告书资料不齐全。

(三)整改内容

进一步完善资料台账的管理。

二、个旧市殡葬管理所

(一)核查情况

经实地核查,个旧市殡葬管理所能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未出现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动及时进行法人变更。单位住址、名称与登记信息一致。

(二)存在的问题

1、年末,净资产合计年末数为在原登记开办资金的基础上超过20%,未及时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

2、台账资料不够完善。设立资料欠缺;历年来的变更资料不齐全。

(三)整改内容

1、自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登记管理相关条例对开办资金事项进行变更。

2、进一步补充完善事业单位相关设立、调整等文件,做好资料台账管理工作。

三、个旧市大屯敬老院

(一)核查情况

经过听取汇报情况及实地查看台账资料,个旧市大屯敬老院能够按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未发现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能严格按要求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从未停止过业务活动,与登记信息相符,无擅自加挂牌子、更改单位名称的行为,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售单位印章行为。

(二)存在问题

资料台账管理不够规范。年变更资料欠缺住所变更证明、经费来源变更证明和名称变更文件;年-年年度报告欠缺。

(三)整改意见

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相关档案。补充完善相关文件,做好资料台账管理工作。

四、个旧市社会福利院

(一)核查情况

经过实地核查,个旧市社会福利院能够按登记管理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财务独立核算,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单位名称、办公地点、印章、标牌与核准登记信息完全一致,不存在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年末,净资产合计年末数为在原登记开办资金的基础上超过20%,未及时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

2、台账资料欠缺。年设立资料欠缺;年-年无变更资料;年-年无年度报告资料。

(三)整改内容

1、自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登记管理相关条例对开办资金事项进行变更。

2、补充完善相关设立、变更、历年年度报告资料,做好资料台账管理工作。

五、个旧市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

(一)核查情况

经过实地核查及听取汇报,个旧市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能够按登记管理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干部职工花名册,人员编制资料等较为齐全规范。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未发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等出租、出借行为。

(二)存在问题

1、登记事项中单位名称、法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与实际不符。

2、台账资料不够完善。

(三)整改意见

1、自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暂时条例》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中的单位名称、法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进行变更。

2、进一步规范台账资料的管理。

六、个旧市锡城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一)核查情况

经过实地核查及听取汇报,个旧市锡城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能严格按要求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未发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等出租、出借行为。

1、年末,净资产合计年末数为在原登记开办资金的基础上超过20%,未及时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

2、台账资料欠缺。设立资料欠缺;年以前变更资料欠缺;年以前年度报告欠缺;-年年度报告和变更资料欠缺相关文件。

七、个旧市卡房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一)核查情况

经过实地核查及听取汇报,个旧市卡房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能严格按要求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未发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等出租、出借行为。

1、年末,净资产合计年末数为在原登记开办资金的基础上超过20%,未及时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

2、事业单位法人已经发生变更,未及时进行变更。

3、台账资料欠缺。年设立资料欠缺;历年来变更资料欠缺;年以前年度报告欠缺。

以上核查结果现予以公示。

个旧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年10月25日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gejiuzx.com/gjsdl/13429.html

------分隔线----------------------------